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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

导论

土地所有权在历史上有各种形式,在此我们只是在资本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的范围内,研究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自己个人意志支配和处置的领域。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历史前提,并且始终是它的基础。

各个等量资本投入到等面积的土地上,会有不等的生产率。我们所考察的土地所有权形式,是土地所有权的一个独特的历史形式,是封建的土地所有权或小农维持生计的农业(在后一场合,土地的占有是直接生产者的生产条件之一,而他对土地的所有权是他的生产方式的最有利的条件,即是他的生产方式得以繁荣的条件)受资本和**生产方式的影响而转化成的形式。

地租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出租一块土地,由此每年得到的一定的货币额。在**生产方式下,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即增值价值的形式。但是租地的农业资本家要按期向土地所有者交纳全部货币额或租金。广义的地租,不同于真正的、严格意义上的地租。这个地租是为了使用土地本身而支付的。土地资本的折旧和利息也不是真正的地租。

在**社会里,任何一定的收入都可以资本化,也就是任何一个收入资本化后都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想象的资本利息。土地资本化也是如此。并且,在一定货币收入资本化的形式上的利息可能会混为一谈,在租金中还可能有一部分是平均利润或是正常工资,或是这二者的扣除。在研究地租时,我们应当注意下面这几点,以免妨碍我们进行分析。

首先,不要把适应于社会生产过程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地租形式混同起来。

不同的地租形式具有一个共同性,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是不同的人借以独占一定部分土地的法律虚构在经济上的实现。

第二,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产物。但不能把地租和剩余价值混同。因为剩余价值的存在条件与剩余价值是否转化为地租无关。

第三,不能把一切**生产部门在**商品生产基础上共有的现象,都当作地租的特征来理解。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地租的量是作为社会总劳动的结果而发展起来。

最后,在考察地盘的表现形式(租金)时,不能把地租和极偶然的情况相混淆。例如,那些本身没有价值的非劳动产品(如土地)或不能由劳动再生产出来的东西(比如古董的价格),要看需求迫切性与购买力。

地租的特征是:随着农产品发展为价值(商品)的条件和它们的价值借以实现的条件的发展,土地所有权的权力也就发展起来,使它可以从这个不费它一点气力就创造出来的价值中占有一个日益增大的部分。剩余价值中一个日益增大的部分也就转化为地租。

级差地租概论

要分析地租,我们首先要从生产价格这个前提出发。因为支付这种地租的产品,也就是有一部分剩余价值、因而有一部分总价格转化为地租的产品。因此,我们假定,这些产品的平均出售价格等于它们的生产价格。那么,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在这个前得下地租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利润的一部分是怎么转化为地租的?而商品价格的一部分又是怎么够落到土地所有者手中的?

为了说明地租这个形式的一般性质,我们作出假定:一个国家的工厂绝大多数是用蒸汽机推动的,少数是用自然瀑布推动的。后者是因为生产条件优于其所在部门的社会平均水平而节省了投资成本,所以能够获得超额利润。

这里所形成的地租的超额利润,是由劳动的某种较大的自然生产力而生产的,和一切不是由流通中的偶然情况的超额利润,从性质上来看是相同的。这是因为,它们都是由个别生产价格同一般的生产价格或是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决定的。

工厂主能够取得超额利润,由一般利润率来调节的生产价格对他个人提供的余额,应该归功于什么呢?

牧羊女与羊群杰昂·法兰西斯·米叶油画1863年这幅画中描绘了暮色中成群的羊儿和低首祈祷的牧羊女。

首先,应该把它归功于一种自然力——瀑布的推动力。瀑布和把水变成蒸汽的煤不同,它是自然存在的。煤本身是劳动的产物,具有价值,所以就必须由一个等价物来支付,因此就需要一定的费用。瀑布是一种自然的生产要素,它的产生不需要人类的任何劳动。

除此之外,那些利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工厂主们,也会利用这些不费分文就会增加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力。这样做会让工人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更加便宜,增加代表剩余价值的劳动产品部分,相对减少转化为工资的劳动产品部分。这些自然力会增加剩余价值,也就相应地增加了利润。所以,这些自然力,跟由协作、分工等引起的劳动的社会的自然力是完全一样的,都是被资本所垄断。

对于自然力的垄断,是由于土地有限、好土地更有限而产生的。正是因为这个余额不是由于资本本身产生,而是由一种可以和资本分离、可以垄断、数量有限的自然力而产生,所以这个余额就转化为地租。

第一,差级地租不参加商品的一般生产价格的形成。以生产价格为前提,它总是产生于支配着一种被垄断的自然力的个别资本的个别生产价格和投入该生产部门的一般资本的一般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

第二,这种地租不是产生于所用资本或这个资本所占劳动的生产力的绝对增加。一般说来,这种增加只会减少商品的价值。这种地租的产生是由于一定的投入一个生产部门的个别资本,同那些没有可能利用这种例外的、有利于提高生产力的自然条件的投资相比,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生产率。

例如,尽管煤炭有价值,水力没有价值,但如果利用蒸汽能提供利用水力时所没有的巨大利益,而这种利益已足以补偿费用而有余,那么,水力就不会有人使用,就不会产生任何超额利润,因而也不会产生任何地租。

第三,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因为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若是一个使用价值不用劳动也能创造出来,它就不会有交换价值,虽然作为使用价值,它仍然具有它的自然的效用。

第四,瀑布的土地所有权本身,对于剩余价值(利润)部分的创造,以及对于借助瀑布生产的商品的价格的创造,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形式的原因,也就是使这一部分利润或这一部分商品价格被土地或瀑布的所有者占有的原因。

第五,瀑布和土地以及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价格通常不外是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在没有价值的地方,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货币来表现。这种价格不外是资本化的地租。土地所有权使地主只是把个别利润和平均利润之间的差额占为己有。

我们在这样确定级差地租的一般概念之后,现在就要进而考察真正农业中的级差地租了。关于农业所要说的,大体上也适用于采矿业。

级差地租的形式(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

各个等量资本投入到等面积的土地上,会有不同生产率所带来的超额利润,并且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会转化为级差地租。根据形成条件的具体情况的差别,这种级差地租又可以细分为两种具体形式,即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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